江南体育官网“体教融合”文件来了!专家解读:或缓解学校体育割裂之痛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2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慈鑫)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今天发布,这份文件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深化体校改革、规范社会体育组织、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组织实施等八个方面对深化体教融合提出了要求,也给出了指导意见和一部分解决方案。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之一,这份文件将给中国的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带来怎样的改变?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就此专访了多名业内专家。
“跟以往的文件相比,‘体教融合’的这份文件对责任主体的认定更加明晰,教育部、体育总局的各自任务都写的很清楚。”南京理工大学动商研究中心主任王宗平教授认为这是文件的亮点之一。
文件还提到要求大中小学校广泛建设学校代表队,鼓励大学、中学建立足篮排三大球项目的学校代表队。王宗平表示,“足篮排三大球的共同特点,都是团队项目,要求参加运动的学生具备团队意识,还要有一定的体能基础和身体对抗能力。所以三大球项目的广泛开展和举办各级赛事将有助于解决目前在学校普遍存在的‘三无’(无强度、无难度、无对抗)‘七不’(不出汗、不喘气、不脏衣、不摔跤、不擦皮、不扭伤、不长跑)体育课的问题。”
2019年6月6日,河北秦皇岛,海港区新一路小学学生在全国学校体育联盟(教学改革)海港区实验校阶段性成果展示活动中表演趣味比赛项目。视觉中国供图
通观文件,其实针对普通学生如何加强体育运动的条款较少,大多的笔墨落在了学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后备人才上。在首都体育学院教授钟秉枢看来,这是因为这次发布的文件只是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系列文件之一,另外,他认为只有加强了学校高水平运动后备人才的体系建设,才能进一步拓展学校体育工作的功能。
钟秉枢说,“之前,我们的学校体育工作基本上局限于学生体质的增强和为学生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内体育活动,但是没有为竞技体育和为竞赛活动注入更多力量。”这次文件里强调,“大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内乃至全国联赛。对开展情况优异的学校,教育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在教师、教练员培训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鼓励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全面建立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队伍,鼓励中学建立足球、篮球、排球学校代表队”。钟秉枢表示,这就是赋予了学校体育更多的责任。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曾提出学校体育的一个六字方针,即教会、勤练、常赛。常赛所指的就是学校体育的竞赛,这一块是原来学校体育工作功能较弱的部分。
“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的角度说,竞赛的一个很重要意义在于人格教育。”中国教科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研究所所长吴键表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竞争是人的天性。体育比赛中人与人的交往更加复杂,而集体球类项目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这次文件强调了竞赛的重要性并鼓励开展三大球,在吴键看来,是希望补强学校体育一直都比较弱的竞赛这一块。
竞赛的重要性对于学校体育如此之高,是因为竞赛是体育活动的核心。钟秉枢表示,“就像学校教育的核心是考试,一切教学活动围绕考试转,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目标则是赛事。我们可以看到,这次文件中提到,青运会将与会合并,教育部门的学校赛事将和体育部门的U系列赛事整合。竞赛体系的变化将会导致训练体系的变化,训练体系将由原来的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分离的状况变为两家合一。”
这还引出了文件的另一个指向,正如钟秉枢所说,“这个文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文件开头所说的‘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设计和推进什么?一个核心的变化就是未来的学校体育将担负起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任务,同时把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发展纳入国家体育人才培养的体系。换句话说,就是为我们国家未来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变革奠定基础。”
中国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长期以来主要依赖训练网,即体育传统校、业余体校、专业队。这一人才培养模式不仅相对封闭,而且造成了因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过程中过于重视训练、忽视文化课学习而衍生的一系列弊端。
钟秉枢表示,“我们之前青少年运动员培养的目标就是为国争光、取得优异运动成绩,忽略了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和全面发展。这个文件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把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纳入学校体育体系,把这部分人也要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
这次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文件还写到,“加快推动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充分发挥单项协会的专业性、权威性,教育部学生体协积极配合,以足球、篮球、排球、冰雪等运动项目为引领,并根据项目特点和改革进展情况积极推进。”
钟秉枢表示,这实际上表明,一方面中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原有模式将逐渐转变为从小学到大学到专业队、职业队的新的一条龙模式,另一方面,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应发挥单项协会的作用。我们不妨看看近邻日本、韩国的竞赛体系,钟秉枢说,“比如日韩足球,从小学的比赛到职业联赛,都是足球协会主办。”
文件里还提到要发挥社会体育组织对发展学校体育的重要作用。在钟秉枢看来,“社会组织的介入,使得我国原有的举国体制训练网的框架将发生巨大变化,以前的举国体制只是举了体育部门的一家之力,今后就真的是举国了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包括教育部门江南体育官方网站、社会组织等的力量都将发挥出来。”
当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回归校园,才能真正培养出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运动员,也才能消除体育生与普通生之间长期存在的鸿沟。
按照文件所说,原本作为中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摇篮的体校,将推进改革,“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
王宗平对文件中提到的“在不降低学业标准要求、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为优秀运动员完成学业创造条件”的条款印象深刻。王宗平认为,“一个国家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乃至体育事业、体育产业的发展,与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综合素质都有很大关系。但是我们的高校在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时,通常情况下,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课要求都不高,甚至还可以让高水平运动员用比赛成绩换取学分,或是获得降低学分的待遇。这样的话,高水平运动员在学生群体中的形象不是很好。但从国际来看,员在大学里通常都是学业要求不降低、学分不降低的。”
在钟秉枢看来,“这次文件的出台表明,就学校体育而言,未来,教育部门该做的事越来越多。反过来也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体育部门在历经四十多年的发展之后,正在适应社会的变革和顺应世界范围内体教融合的大趋势。”
王宗平表示,“就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来说,现在全国有资格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只有近300多所,而全国共有高校3000多所,这个比例太低。”另外,指挥棒的作用对于中国教育影响深远,王宗平提出,“我们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假如我是中学校长或者学生家长,在现有的教育环境下,我让学生、孩子加强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到底能有多高?”
吴键指出,文件里写到“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制定体育教师在课外辅导和组织竞赛活动中的课时和工作量计算等补贴政策”,与现有的“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辅导班授课”的有关规定产生交叉。另外,“鼓励各地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的政策,又与现有的划片入学、就近升学等政策有交叉。因此,在后续的操作上,还需要有配套的实施细则以化解不一致。
吴键还认为,“学校体育现在与其他学科之间,以及学科内部都存在割裂现象。国内的学校普遍重视智育,轻视体育,但是从人的培养的角度,智育和体育是应该同步发展的。从学校体育内部来说,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课余训练以及竞赛常常也是割裂的,我们现在经常问,为什么体育课上就不能比赛?实际上,运动教育模式就是一种以比赛为引领的有效教学模式,现在摒弃了。学校体育的这种割裂现象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为贯彻落实习总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深化具有中国特色体教融合发展,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锤炼意志、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经国务院同意,现根据“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原则提出以下意见:
(一)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实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组织冬夏令营等选拔性竞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丰富学校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
(三)大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内乃至全国联赛。对开展情况优异的学校,教育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在教师、教练员培训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鼓励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全面建立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队伍,鼓励中学建立足球、篮球、排球学校代表队。
(四)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制定体育教师在课外辅导和组织竞赛活动中的课时和工作量计算等补贴政策。
(五)健全学校体育相关法律体系,修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育部、体育总局共同制定学校体育标准。教育部门要会同体育、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
(六)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启动体育素养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研究。
(七)加快体育高等院校建设,丰富完善体育教育体系建设。加强体育基础理论研究,发挥其在项目开展、科研训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智库作用。体育高等院校、有体育单独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加大培养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力度。建设体育职业学院,加强相关专业建设,遴选建设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中小学校青训教练员。
(八)在体育高等院校建立足球江南体育官方网站、篮球、排球学院,探索在专科、本科层次设置独立的足球、篮球、排球学院。
(九)义务教育、高中和大学阶段学生体育赛事由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拟定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职业化的青少年体育赛事由各单项协会主办、教育部学生体协配合。
(十)教育、体育部门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跨区域(县、市、省、国家)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组织校际比赛、假期组织跨区域及全国性比赛。
(十一)合并全国青年运动会和全国会,改称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由教育部牵头、体育总局配合,组别设置、组织实施、赛制安排等具体事宜由组委会研究确定。
(十二)加快推动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充分发挥单项协会的专业性、权威性,教育部学生体协积极配合,以足球、篮球、排球、冰雪等运动项目为引领,并根据项目特点和改革进展情况积极推进。
(十四)对参加世界大会、世界中会、世界单项学生赛事、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田径、游泳、射击等项目运动员的成绩纳入体育、教育部门双方奖励评估机制。
(十五)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由教育、体育部门联合评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教育、体育部门共同完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教育部门支持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给予相应政策支撑。体育部门对青少年各类集训活动进行开放,接纳在校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推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促进学校体育水平提高。
(十六)充分利用冬夏令营活动,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为主要对象,实施体育项目技能培训,并组织力量提供专业体育训练和指导,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
(十八)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建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进一步规范项目布局、招生规模、入学考试、考核评价等。鼓励高校积极申报设立高水平运动队,合理规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覆盖面,加大对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力度。
(十九)教育部门要完善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文化教育相关政策,通过学分制、延长学制、个性化授课、补课等方式,在不降低学业标准要求、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为优秀运动员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二十)体育、教育部门推进国家队、省队建设改革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衔接,在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竞赛、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序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选拔一定比例的优秀运动员、运动队进入省队、国家队,由其代表国家承担相应国际比赛任务。
(二十一)推进各级各类体校改革,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配备复合型教练员保障团队,以适当形式与当地中小学校合作,为其提供场地设施、教学服务、师资力量等。
(二十二)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鼓励体校与中小学校加强合作,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教育资源,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不断提高其文化教育水平。
(二十三)确保体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相应享受与当地普通中小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合理保障工资薪酬。
(二十四)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
(二十五)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在场地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教育部、体育总局共同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避免因联合认定俱乐部而可能出现变相行政审批的现象。
(二十六)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
(二十七)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制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制定体校等体育系统教师、教练员到中小学校任教制度和中小学校文化课教师到体校任教制度。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探索先入职后培训。
(三十)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为愿意成为专业运动员的学生提供升学通道,解除后顾之忧。
(三十一)鼓励各地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
(三十二)加强场地设施共享利用,鼓励存量土地和房屋、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场地设施。支持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将开展青少年体育情况纳入大型体育场馆综合评价体系。鼓励利用场地设施创建或引入社会体育组织,提供更多公益性体育活动。
(三十三)严格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加强运动员代理人从业管理,坚决执行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
(三十四)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转播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
(三十五)成立由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体育总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决定。
(三十七)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对体教融合中涉及全民健身、竞技体育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要定期评估,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责。